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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04639Q | 建设单位法人:庹菊兰 |
| 梁炳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工业园**英红园起步区内 |
| ****年产橡胶制品70吨建设项目(二期年产橡胶制品40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英红园起步区内 |
| 经度:113.****32705 纬度: 24.****9092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1-05-18 |
| 清环〔2011〕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04639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04639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05-20 |
| 2025-05-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0 |
| 2025-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9UX58u |
| 项目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所在位置的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项目年产橡胶制品(油缸、水泵密封圈、管道连接橡胶圈、减振垫等)70吨/a;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所在位置的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项目一期已验建设内容年产橡胶制品(油缸、水泵密封圈、管道连接橡胶圈、减振垫等)30吨/a;项目二期已验建设内容年产橡胶制品(油缸、水泵密封圈、管道连接橡胶圈、减振垫等)39.8吨/a;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
| 项目二期建设因实际情况导致橡胶制品(油缸、水泵密封圈、管道连接橡胶圈、减振垫等)的产能有所变动,实际产能较环评报批产能有所降低,没有新增总产能。橡胶制品(油缸、水泵密封圈、管道连接橡胶圈、减振垫等)的产能降低,反而导致项目外排污染物产生量减少,降低对环境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品品种:橡胶制品(油缸、水泵密封圈、管道连接橡胶圈、减振垫等); 生产工艺:混料-冲切-成型-硫化-修正毛边-质检-包装-入库-产品运输出厂; 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开炼机1台/a,胶条冲切机2台/a,平板硫化机19台/a,空气压缩机2台/a,车床2台/a,磨床2台/a,火花机1台/a,铣床2台/a,电子万能试验机1台/a,电热烘箱1台/a; 原辅材料及使用量:NBR硅橡胶[混炼胶]55t/a,NR天然橡胶[混炼胶]23t/a,液态双25(NBR硫化剂)0.33t/a,不溶性硫磺、TT(NR硫化剂)0.25t/a,DM、PEG4000(其他配合剂)0.2t/a,色膏(配合剂)1.62t/a,隔离剂(硬脂酸锌)0.2t/a; 燃料使用:不使用燃料; 外排废气: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2S,有组织非甲烷总烃、H2S(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H2S(DA002),厨房油烟。 项目各固态原辅材料均为袋装密封运输,液态原辅材料均为桶装密封运输,然后通过人工或叉车搬运装卸至厂房一和厂房二二层进行物料储存。项目在物料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污染物。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品种:橡胶制品(油缸、水泵密封圈、管道连接橡胶圈、减振垫等); 生产工艺:混料-冲切-成型-硫化-修正毛边-质检-包装-入库-产品运输出厂; 一期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开炼机1台/a,胶条冲切机1台/a,平板硫化机11台/a,空气压缩机1台/a,车床2台/a,磨床2台/a,火花机1台/a,铣床2台/a,电子万能试验机1台/a,电热烘箱1台/a; 二期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开炼机1台/a,胶条冲切机1台/a,平板硫化机3台/a,空气压缩机1台/a; 二期原辅材料及使用量:NR天然橡胶[混炼胶]33t/a,液态双25(NBR硫化剂)0.14t/a,不溶性硫磺、TT(NR硫化剂)0.11t/a,DM、PEG4000(其他配合剂)0.08t/a,色膏(配合剂)0.69t/a,隔离剂(硬脂酸锌)0.08t/a; 二期原辅材料及使用量:NBR硅橡胶[混炼胶]47t/a,液态双25(NBR硫化剂)0.19t/a,不溶性硫磺、TT(NR硫化剂)0.14t/a,DM、PEG4000(其他配合剂)0.12t/a,色膏(配合剂)0.73t/a,隔离剂(硬脂酸锌)0.1t/a; 外排废气: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2S,有组织非甲烷总烃、H2S(DA001),厨房油烟。 项目一期建设所需的各固态原辅材料均为袋装密封运输,液态原辅材料均为桶装密封运输,然后通过人工或叉车搬运装卸至厂房一二层进行物料储存。项目在物料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污染物。项目二期建设各固态原辅材料均为袋装密封运输,液态原辅材料均为桶装密封运输,然后通过人工或叉车搬运装卸至厂房二二层进行物料储存。项目在物料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污染物。 |
| 项目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使用燃料不发生变化,所以项目实际建设没有新增污染物种类,但本次二期建设验收新增1台开炼机,且平板硫化剂的型号发生变化。 项目实际建设后产品产能为69.2吨/a,较环评报批产能70吨/a小,且原辅材料中的液态双25(NBR硫化剂),不溶性硫磺、TT(NR硫化剂),DM、PEG4000(其他配合剂)等实际用量与环评报批量一致,但色膏(配合剂),隔离剂(硬脂酸锌)实际使用量均有所下降,用胶量均为NBR硅橡胶[混炼胶]。而且,项目使用的原料均改为使用粒径较大的粒料,在开料的投料过程不会产生粉尘,所以,项目整体的污染物产生量减少,即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 1、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2、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的水分,不外排。 废气: 1、有机废气、硫化氢:厂房一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厂房二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冲切粉尘:加强厂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混料(开炼)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2S加强厂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4、模具维修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后无组织排放。 5、食堂油烟: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管引至楼顶排放。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内不设废水直接排放口。 项目设有3个废气排放口,其中,厂房一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厂房二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厨房油烟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管引至楼顶排放。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消音、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降噪; 土壤及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其余生产及储存区域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10-8cm/s。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橡胶边角料、残次产品、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配合剂粉末、隔离剂粉末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均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定期****公司回收处理。 加强对橡胶原料和制品等易燃物的管理工作,从贮运到生产各个环节制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相应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防范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 1、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2、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的水分,不外排。 一期废气: 1、有机废气、硫化氢:厂房一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冲切粉尘:加强厂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混料(开炼)废气:非甲烷总烃、H2S加强厂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4、模具维修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后无组织排放。 5、食堂油烟: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管引至楼顶排放。 二期废气: 1、有机废气、硫化氢:厂房二混料(开炼)、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冲切粉尘:加强厂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模具维修粉尘:依托厂房一的模具房进行设备模具维护,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后无组织排放。 4、食堂油烟:不涉及。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内不设废水直接排放口。 项目一期建设设有2个废气排放口,其中,厂房一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厨房油烟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管引至楼顶排放。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项目二期建设设有1个废气排放口,厂房二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消音、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降噪; 土壤及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其余生产及储存区域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10-8cm/s。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橡胶边角料、残次产品、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配合剂粉末、隔离剂粉末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均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定期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理。 企业已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厂内设置一个103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该池位于废水收集管道末端,并设置抽水设备。 在生产区设置管道可将事故水导入事故应急池,防止泄漏液体在车间蔓延;一旦发生泄漏,立刻进行控制,泄漏液收集后引入事故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泄漏控制后及时清理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在厂区雨水管网集中汇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节点上设有雨水阀门,可在灭火时防止消防废水直接进入附近水体。 |
| 项目二期建设将混料(开炼)也纳入至废气治理设施中进行处理后引高排放,其余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变化,而且项目使用的原料均改为粒料,粒径较大,在混料(开炼)过程不再产生粉尘,项目整体外排污染物量减少,其余废气收集引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引高排放,可以进一步降低排放量,对环境具有正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4 | 0.024 | 0 | 0 | 0 | 0.064 | 0.024 | |
| 0.075 | 0.045 | 0 | 0 | 0 | 0.12 | 0.045 | |
| 0.004 | 0.002 | 0 | 0 | 0 | 0.006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77 | 0.0009 | 0.173 | 0 | 0 | 0.078 | 0.001 | / |
| 1 | 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 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可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项目厂房二混料(开炼)、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2 | 布袋除尘器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模具维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冲切粉尘、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会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 项目模具维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粉尘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厂界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值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其余生产及储存区域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10-8cm/s。 | 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其余生产及储存区域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10-8cm/s |
|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橡胶边角料、残次产品、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配合剂粉末、隔离剂粉末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均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定期****公司回收处理。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橡胶边角料、残次产品、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配合剂粉末、隔离剂粉末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均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定期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理。 |
| 1 | 加强对橡胶原料和制品等易燃物的管理工作,从贮运到生产各个环节制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相应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防范环境风险。 | 企业已设置一个103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该池位于废水收集管道末端,并设置抽水设备。 在生产区设置管道可将事故水导入事故应急池,防止泄漏液体在车间蔓延;一旦发生泄漏,立刻进行控制,泄漏液收集后引入事故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泄漏控制后及时清理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在厂区雨水管网集中汇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节点上设置隔断措施,可在灭火时防止消防废水直接进入附近水体。 |
| 水环境影响: 1、项目设备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的水分,不外排。 2、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大气环境影响: 1、项目厂房二混料(开炼)、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模具维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冲切粉尘、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会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噪声影响: 厂界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橡胶边角料、残次产品、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配合剂粉末、隔离剂粉末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均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定期****公司回收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影响: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其余生产及储存区域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10-8cm/s。 环境风险影响: 加强对橡胶原料和制品等易燃物的管理工作,从贮运到生产各个环节制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相应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防范环境风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环境影响: 1、项目设备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的水分,不外排。 2、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 大气环境影响: 1、项目厂房二混料(开炼)、成型、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氢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模具维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冲切粉尘、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会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甲烷总烃、硫化氢分别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影响: 厂界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橡胶边角料、残次产品、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配合剂粉末、隔离剂粉末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均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定期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影响: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渗透系数≤1.0×10-10cm/s;其余生产及储存区域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10-8cm/s。 环境风险影响: 企业已设置一个103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该池位于废水收集管道末端,并设置抽水设备。 在生产区设置管道可将事故水导入事故应急池,防止泄漏液体在车间蔓延;一旦发生泄漏,立刻进行控制,泄漏液收集后引入事故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泄漏控制后及时清理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在厂区雨水管网集中汇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节点上设置隔断措施,可在灭火时防止消防废水直接进入附近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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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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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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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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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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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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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