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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取土化验、实施效果跟踪评价、实施3个田间试验等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19:0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春燕,林兴中,郑腾 | ||
| 总成交金额 | ¥8.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春花 张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81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兆征路13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7-****0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7-****810 | ||
采购包1:
| **** | **市上下店路15号 | 88,000.00元 | 98.48 |
采购包1(**县2025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取土化验、实施效果跟踪评价、实施3个田间试验等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 取土化验、实施效果评价等服务 | 取土化验、实施效果评价等服务 | **县酸化实施范围 | 2025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取土化验、实施效果跟踪评价、实施3个田间试验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 | 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 | 88,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刘春燕 |
| 评审专家: | 林兴中 、 郑腾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称:********公司;账号:14100 20109 90021 8651;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2025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取土化验、实施效果跟踪评价、实施3个田间试验等服务: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县兆征路130号
联系方式:0597-****08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联系方式:0597-****8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春花 张洁
电话:0597-****810
****
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