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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一期)用房装修项目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就“********基地(一期)用房装修项目”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6,条款号20.1 :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
修改为: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此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