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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非遗保护项目的客观情况及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需要,现对我县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拟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1.**县县级项目“花石豆腐制作工艺”保护单位“****文化站”拟变更为“****公司”。
公示期自即日起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请与以下单位联系。
异议受理单位:湘****体育局
通讯地址:**县雪松中路849号
联系电话:0731-****0721 139****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