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5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山镇竞丰村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批发市场用地 | 1555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5BA0080 | |||
| 场地平整:达到规划标高。 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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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52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且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市范围内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同时,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得后用于交纳土地出让****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竞买人应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6时前(须到账)。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标书代写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政府官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24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10月17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规定的时间之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出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识别号和初始交易密码,方可在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间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申请人需事先到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并安装竞买软件)。 (二)土地成交后,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自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应执行《****建设局 ****规划局转发****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泉建科〔2017〕47号)的相关要求。 (五)竞得人应执行《****建设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的相关要求。 (六)竞得人应执行《**市砂石**管理规定》《******厅关于印发**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的相关要求。 (七)竞得人不得联合其他竞买人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八)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泉建规〔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九)该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农贸市场用地,须整体经营,不可分割登记、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3日17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路77****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86595****0268
开户单位:****中心(招拍挂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00********8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