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水口镇七姑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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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首次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二、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更正内容: 八、询问及质疑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现更正为: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一章 磋商通知 更正内容: 八、询问及质疑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现更正为: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73****7020 邮 编:412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黄**路567号金质颐园写字楼21楼 联系人:袁斌 电 话:151****8384 邮 编:412500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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