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01131/202509-00007 |
| 行政许可 |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改委****储备局) |
| 2025-09-03 |
| 2025-09-03 11:45 |
| 灵发改审批〔2025〕95号 |
| 有效 |
| 暂无 |
| ****发改委关于2025年**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体育局:
报来《关于批复2025年**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学水**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灵城、杨疃、****中学、****幼儿园。
四、项目建设期:6个月,2025年9月-2026年2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1)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建设食堂、教学楼、学生宿舍、运动场、厕所及附属设施等,总面积约8.8万平方米。(2)校舍维修项目规划改造维修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食堂、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门卫室、运动场、厕所、室外场地及附属设施等。(3)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规划改扩建总面积约0.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食堂、玩具、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及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