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同意**县黄潭河流域(太拔段)水环境综合修复治理工程实施的意见》(太政〔2025〕38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县黄潭河流域(太拔段)水环境综合修复治理工程(2507-350823-04-01-759488)。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太拔镇。
四、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污水截污提升整治工程:更新DN300管776米,DN200管1478米、DN150管1250米、d110管163米,d75管158米;**检查井24座,接户井57座;管道清疏、检测2703米;****处理站预处理格栅机、提升泵、鼓风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各一套;****处理厂预处理格栅机、提升泵、消毒加药系统、鼓风机、自控系统各一套。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改造6.97公里,其中干渠改造2.48公里,支渠改造4.49公里。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5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申请设计、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相关报建手续。
****改革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