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规划清风路南、民生路东、文明路西地块

审批
河南-周口-项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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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清风**、民生路东、文明路西地块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5-09-26 08:57
项目名称 **市规划清风**、民生路东、文明路西地块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5-09-26 08:57 至 2025-10-11 08:57
行政区划 **省-**市-**市 地块面积(m2) 85404.80
工业活动历史 1996年~2016年 活动历史 ******公司
1994年~2018年 活动历史 河****公司
2018年至今 活动历史 ******公司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地块详细地址 **市文化路西、民生路东、清风**、天安大道北
经度 114.911214 纬度 33.430876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05-01 至 2025-09-19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孙涛 单位联系电话 139****2986
样品检测单位
****公司
钻探单位名称
******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嗅和味
浑浊度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氯化物


耗氧量(CODMn法)
氨氮
氟化物
Na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孙涛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39****2986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马自中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5****220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省**市环城路中段207
报告主要结论

8.1 结论

8.1.1 调查地块概况

**市规划清风**、民生路东、文明路西地块位于**市天安大道北、规划清风**、民生路东、文明路西,总占地面积182102.2m2(合273.153亩)。调查地块含二宗地,宗地一:西侧“文化路西、民生路东、清风**、天安大道北地块”位于**市文化路西、民生路东、清风**、天安大道北,占地面积85404.8m2(合128.107亩),四至范围:**文化路、南至天安大道、西至民生路、北至清风路,地块中心坐标E114.911214°,N33.430876°;宗地二:东侧“文明路西、文化路东、清风**、天安大道北地块”位于**市文明路西、文化路东、清风**、天安大道北,占地面积96697.4m2(合145.046亩),四至范围:**文明路、南至天安大道、西至文化路、北至清风路,地块中心坐标E114.914411°,N33.430902°。

该该地块为原******公司、******公司、河****公司生产厂区及西侧20.4亩农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07 居住用地”。

2025年6月4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两宗地为已拆迁原河****公司生产区和污水处理区、******公司厂区,未拆迁企业******公司(原********公司)厂区。两宗地根据规划路网进行招标:宗地一大部分为已拆迁******公司厂区,东北部分为原河****公司污水处理区,东**分为******公司现有厂区;宗地二大部分为原河****公司厂区,西**分为******公司现有厂区。

8.1.2 调查地块规划

根据《****政府关于天安大道、**大道、清风路等三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项政文〔2020〕14号)(2020年6月11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07 居住用地”。

8.1.3 水文地质

调查地块所处的地貌单元属黄淮河冲积**,场地地形相对平坦,调查地块(宗地二)内北侧有14m高堆土(北侧碧桂园建设),堆土西侧、****处理站调节池、好氧池,地块东侧、西侧均存在有小面积约2m深取土坑,地块内相对高差约16m。依据地块钻孔的水位和地块周边灌溉井的水位信息可知,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西**向东南(见图3.2-2),和**地下水流向保持一致为西**向东南。

8.1.4 检测结果

(1)土壤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47个土壤点位45个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和对照点对比分析,未发现有异常值情况。目前土壤中硫化物尚无明确的国际、国家、地方标准,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硫化物在酸性条件下可能转化为硫化氢(HS)气体(剧毒、恶臭),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7.12~9.87,偏碱性,硫化物不会转化为硫化氢(HS)。地块内47个土壤点位其它特征污染物pH、氨氮、硫化物无相关参考标准,与对照点背景值做对比分析地块内土壤中氨氮和硫化物的检测数值普遍高于对照点,表明其受到地块内历史生产活动的潜在影响,但数据分布呈现明显的离散特征,整体数值偏低点位较多,经专业判断,不存在环境风险。

(2)地下水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内10个监测井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嗅和味(W3、W4、W5、W8、W9)、浑浊度(W1、W3、W7、W8、W9、W10)、总硬度(W1、W2、W4、W6、W7、W9、W10)、溶解性总固体(W1、W2、W3、W4、W5、W6、W8、W9、W10)、硫酸盐(W4、W5、W7、W8)、氯化物(W4、W10)、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W1、W3、W4、W5、W9、W10)、氨氮(W3、W4、W5、W8、W9、W10)、铁(W1、W4、W5、W8)、锰(W1、W4)、钠(W1、W3)、毒理学指标氟化物(W3、W9、W10)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pH(W4)、砷(W3)、铅(W7)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满足IV类标准限值;疑受原生产活动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差。石油类无相关筛选值标准,地块内10个监测井石油类检测结果与对照点背景值做对比分析,未发现有异常值情况。

8.1.5 调查结论

**市规划清风**、民生路东、文明路西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工作程序和调查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调查能够反映采样期间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较小,满足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的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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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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