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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办公室《蛟洋镇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5〕6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县县域****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2508-350823-04-01-826154)。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县蛟洋319国道西侧、****车站西北侧。
四、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中心、门诊部、住院部****服务中心、中医康复楼、****中心、****中心等医疗业务及相关配套用房,设计标准床位80张,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购置相关设备。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5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相关报建手续。
****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