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仙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5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6 09:13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8

公盂岩索道配套工程(十八都坑公盂岩索道下站段河道治理工程)

**县田市镇十八都坑碗厂段

****

鉴于后续公盂岩索道站的建设,当前河道的防洪标准已无法满足索道站的防洪需求,且河道周边的景观环境较差。为确保索道站后期防洪安全,必须将该段河道整治建设纳入项目综合考量。通过项目建设提升防洪标准以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此外,河道整治将与生态景观环境设计相结合,旨在改善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和提升其观赏价值,为游客创造更为舒适和安全的游览环境。通过实施这些整治措施,不仅能有效保障索道站的防洪安全,还能提高周边环境的整体质量,进而吸引更多游客,推动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已就该“公盂岩索道配套工程(十八都坑公盂岩索道下站段河道治理工程)”****改革局核准批复,文号:仙发改审批〔2025〕52号。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①施工单位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沿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的围挡;②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临时堆土场土石方堆放遮盖率达100%、定期洒水;③对施工便道的路基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定期洒水;④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和临时堆场前应进行冲洗;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施工管理。

道路运输扬尘:合理选择施工运输车辆行驶线路,并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路线,进行定期养护、维护、清扫,保持道路运行正常,落实车辆清洗工作。

汽车及施工机械尾气:对不达标的设备及运输设备应及时检修或停用,使用耗油少、效率高的汽车及施工机械。

臭气:工程通过施工区围挡阻隔,运输时使用封闭运输工具;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

营运期:/。

2、废水治理:

施工期: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场地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泥浆水:产废水区域周围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废水通过排水沟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二级标准后排放。

营运期:/。

3、噪声治理:

施工期:①合理科学的布局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的位置,尽可能远离敏感点;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10时至次日6时严禁进行噪声施工作业和运输作业;③施工场地设置具有降噪降尘作用的隔声围挡或实墙,施工移动声源设相应的排气消声装置,高噪声固定设备室内安装并隔声减振;④选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⑤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尽量远离居民区。

营运期:/。

4、固废治理:

施工期:本工程弃土方运至****集团有限公司划定区域,由其负责统一处理;淤泥及时抽排至****政府指定地点,泥浆收集至泥浆箱中,****政府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委托取得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企业处置;清表垃圾、河底垃圾和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废油桶装收集后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营运期:/。

5、环境风险:

施工期:汛期施工污废水泄露风险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在堆土区周边设置导流沟,不让周边雨水进入堆土区场地;关注气象,一旦预报有暴雨出现,施工单位应停止施工,并对场地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视,及时对临时堆场覆布,防止暴雨冲刷。施工机械、车辆漏油风险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应急计划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调度组负责;组建应急队伍;定期培训

营运期:/。

6、生态修复:

施工期:/。

营运期:于堰坝下游布设在线流量计,实施监控流量,确保干旱期流量不低于目标值;堰坝上下游水温实时监控,夏季取用低温水下泄,缓解下游水温升高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5日)

﹒ 公示时间:2025-9-26至2025-10-10

﹒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6-****0647 传真: 0576-****0610

﹒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科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