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产业园区(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审批
广东-韶关-南雄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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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5-09-26
名称: ****园区****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26
主题词:
****园区****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09-26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园区****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单位:****

规划概况:

2006年,****政府****人民政府在**市**西部**组建**大岭山****工业园,****保护局以粤环函[2006]1491号文件给予批复。2008年,****政府****工业园部分用地范围****基地,原**省环保厅以粤环审[2008]476号文件给予批复。2009年,****政府于2009年6月16日以韶府复[2009]52号文《关于同意整合******基地的批复》,同意二者整合,设立“**大岭山****工业园****基地”,面积为404.73公顷。****保护厅以粤环审[2010]63号文件批复了《**大岭山****工业园****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保护厅以《****保护厅关于**大岭山****工业园扩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3]362号)对扩园环评文件进行审查,总面积达740.79公顷。2020年12月,****政府以《****政府关于同意****工业园为****开发区的批复》(粤府函﹝2020﹞375号),同意****工业园为****开发区,定名为******开发区。2023年5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2024年1月,植保产业园****生态环境局审查(文号:韶环审[2024]1号)。

****园区发展背景,为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提高**共享利用率,促进规模效应,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园区的竞争力和产业集聚效应。同时,****园区土地、能源等**的集约化管理和高效利用,****园区**循环利用体系,提升环境效益,决定申报****园区规划调整。整合优化后保留“****园区****园区)”, ****园区,植保产业片区(化工园)西侧靠近凌江,南侧紧邻韶赣高速,北部及东部为自然山体,面积约183.477ha;新材料制造片区东侧靠近凌江,南侧紧邻韶赣高速,北部为自然山体,西侧紧邻现状农田,面积约328.367ha;先进材料(化工园)位于**市**西部****面片区,紧邻市区东临雄州镇楠木村,南至雄南路,北接**,面积约302.037ha,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813.88ha(约12208.22亩)。根据现状产业发展基础,规划形成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园区(新材料制造片区)主导产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橡胶****工园区(包括先进材料(化工园)、植保产业片区(化工园))主导产业。

开展此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如土地**、水**、能源、矿产**、旅游**、生物**、景观**等)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地址:韶****工业园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51-****02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规划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回顾性分析-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规划分析、回顾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沐溪大道170号**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51-****09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本规划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与委托单位联系。委托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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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