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
****投资建设的澳斯卡粮油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济开发区嘉洋路与兴浦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地理坐标为:(E:109°11′50.407″,N:19°44′45.88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利用现有厂区空地对厂区进行局部变更调整,具体变更内容为:将厂区原浓香菜籽油车间变更为三个原料仓、提升塔三;原饲料车间三变更为一栋建筑面积为8311.27平方米的预处理车间二、以及一栋建筑面积为5001.23平方米的浸出车间二;油罐区取消四个7000立方米罐子,变更为一个散粕仓、提升塔二;取消原标准厂房一和标准厂房二;在办公楼东面增加车道,与城市道路接驳,增加二厂区出入口,该出入口旁处增加一栋建筑面积为93.92平方米的门卫二。本次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一条植物油加工生产线,同时新增三个原料筒仓、一个散粕仓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产品及生产规模分别为菜籽油28万t/a,大豆油6万t/a。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2024年5月委托****编制《澳斯卡粮油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月2日取得《****审批局关于批复澳斯卡粮油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儋审环函〔2024〕44号);2025年5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2025年9月****自主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于2025年9月完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现向社会公开。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高135****0162
通讯地址:****开发区嘉洋路与兴浦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公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