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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围涂变110千伏送出工程(土建)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市**区澥浦镇**路266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74-****3210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1133 联系人:岳旷怡、毛军华、周丙海 电话:0574-****0849 | |||||
| 标段(包)名称: | 围涂变110千伏送出工程(土建)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57****1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①和②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③拟派主设计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遣)。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指拟派主设计师和拟派勘察负责人,下同)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09-26至2025-09-29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线上 | |||||||
| 评标时间: | 2025-09-24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一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改革局 | 电话: | 0574-****7357 | |||||
| 来源平台: | ****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9-26 10: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