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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 工程名称 |
石浔路(下溪头二路至环城南路)道路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
招标标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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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 节专用合同条款-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的“(2)3%%的工程款;”修改为“(2)3%的工程款;”。 2、 因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原定开标时间无远程异地评标副场,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均同步修改。标书代写 3、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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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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