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HW08项目技改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HW08项目技改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在现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HW08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现有协同处置项目年收集处置HW08 10万吨,拟从中取5.4万吨油基岩屑及油泥进行综合利用,剩余的HW08及新增IW12、HW49利用现有项目进行协同处置。
建设地点:**省**市**县茅石镇幸福路10号****公司厂区内。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伍总 电话:136****515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院
联系人:曾工 电话:157****7683 电子邮箱:****@qq.com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