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号)、****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潭民发〔2025〕14号)要求,**区拟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保障服务项目质量,拟公告采购第三方质量监管服务,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由招标方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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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区2025****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第三方质量监管服务
(二)项目金额:对全区461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开展全程监管、验收,费用控制在7.8万元以内。
(三)服务内容:根据《****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上门服务机构服务方案、上门服务过程等进行全流程监管,组织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的验收,覆盖率100%。通过客观评价每名老年人能力评估精准度、服务方案适配度、把控服务质量、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推动项目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在全流程监管过程中,提出服务方案优化建议、服务过程优化建设和项目验收建议,出具质量监管验收报告。
(四)完成期限:根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完成进度,第三方进行全过程监管,在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完成后及时提供全部过程监管资料及最终质量监管验收报告。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投标方应当是依法登记、从事养老服务、项目监理、评估咨****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第三方质量监管机构不得与服务机构为同一家机构或存在利益关系。要求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
四、项目要求
(一)中标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二)本项目费用包含人工费、服务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三)本项目付款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四)中标方对开展项目全过程监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0%验收,提供全部过程监管资料及最终质量监管验收报告。
五、招标时间和提供资料
(一)招标时间:本邀请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下午6点截止。
(二)各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相关无不良记录截图;
6.公司简介、项目报价、过往项目承接经验等资料。
投标方现场递交投标资料至**市********民政局1214)。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名。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装订。
六、评审方式
由****相关****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其他
1.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文件或者在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
2.投标方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3.联系人:任岸,联系电话:0731-****1766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市****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