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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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区东南侧学生宿舍(二期)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 招标编号:**** |
| 一、招标概况 |
| ******校区东南侧学生宿舍(二期)EPC于2025年09月02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9月25****中心1005-04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5年09月25日完成评标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 二、评标结果 |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公司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60926.04 | ****38286.20 | ****45045.54 | ****19705.52 | ****40131.93 | | 质量(如有) |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准,施工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市“黄鹤奖”,争创“楚天杯”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准,施工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市“黄鹤奖”,争创“楚天杯”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准,施工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市“黄鹤奖”,争创“楚天杯”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准,施工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市“黄鹤奖”,争创“楚天杯”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准,施工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市“黄鹤奖”,争创“楚天杯”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631 | 662 | 662 | 662 | 63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郑洪祥 | 梁孟孟 | 陈小明 | 黄忠 | 裴晓冬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111********07188 | 豫142********28977 | 鄂142********02273 | 京111********05353 | 鄂142********00777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 三、评标情况 |
| | |
| 四、公示时间 |
| 公示期为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09月29日(**时间)。 |
| 五、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六、联系方式 |
| 1.招 标 人:**** |
| 地址:**省**市**区珞狮路122号 |
| 联系人:苏老师 |
| 电话(传真):027-****5256 |
| 2.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大道716****广场49楼 |
| 联系人:许维、万斌、翁昕卓、肖繁、刘爱娥 |
| 电话(传真):027-****1918 |
| 3.行政监督部门:洪****安全中心 |
| 地址:**市**区凯乐桂园 S 座 4 楼 |
| 联系人:/ |
| 电话(传真):027-****4049 |
| 备注说明: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
| |
| 2025年09月26日 |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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