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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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堰镇塘坝村4、6组610取土区19.60亩鱼塘发包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市时堰镇塘坝村
交易品种: 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0年
交易底价: 55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9.60亩
联系方式: 孙树平(138****7298)
| 乡镇(街道) |
时堰镇 |
村(社区) |
塘坝村 |
| 组别 |
4、6组 |
登记日期 |
2025-09-18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9.6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塘坝3组生产河;西至:610绿化带;南至:塘坝新岩河;北至:塘坝3组生产河。合计面积19.60亩。1、中标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租赁期限内承包金总价款。2、塘口现有设施设备、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塘内现有大小鱼类等,村协助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发包方出资联系评估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价值后,新承租人按价接受。新承租人不予接受的,视为违约。成交后应容忍原承租人清场时限30日,超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承租人处**口一切附属设施,清塘、交塘。诉讼期间,新承租人可以向发包方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承包金和保证金(均不计息)。一年后仍未交塘的,发包方可以声明解除合同,新承租人不得与村及原承租人发生任何矛盾。3、按中标价一年的承包金缴纳期满清塘保证金(期满退款不计息)。 |
| 项目位置 |
**市**市时堰镇塘坝村 |
| 项目四至 |
**:塘坝3组生产河;西至:610绿化带;南至:塘坝新岩河;北至:塘坝3组生产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1、中标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租赁期限内承包金总价款。2、塘口现有设施设备、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塘内现有大小鱼类等,村协助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发包方出资联系评估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价值后,新承租人按价接受。新承租人不予接受的,视为违约。成交后应容忍原承租人清场时限30日,超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承租人处**口一切附属设施,清塘、交塘。诉讼期间,新承租人可以向发包方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承包金和保证金(均不计息)。一年后仍未交塘的,发包方可以声明解除合同,新承租人不得与村及原承租人发生任何矛盾。3、按中标价一年的承包金缴纳期满清塘保证金(期满退款不计息)。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决议.jpg |
|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10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塘坝3组生产河;西至:610绿化带;南至:塘坝新岩河;北至:塘坝3组生产河。合计面积19.60亩。1、中标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租赁期限内承包金总价款。2、塘口现有设施设备、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塘内现有大小鱼类等,村协助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发包方出资联系评估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价值后,新承租人按价接受。新承租人不予接受的,视为违约。成交后应容忍原承租人清场时限30日,超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承租人处**口一切附属设施,清塘、交塘。诉讼期间,新承租人可以向发包方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承包金和保证金(均不计息)。一年后仍未交塘的,发包方可以声明解除合同,新承租人不得与村及原承租人发生任何矛盾。3、按中标价一年的承包金缴纳期满清塘保证金(期满退款不计息)。 |
| 交易面积 |
19.6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30000.00 |
| 交易底价 |
5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9-26 09:30~2025-09-26 09:55 |
| 出价延时 |
18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550.00元/年/亩 |
| 补充说明 |
**:塘坝3组生产河;西至:610绿化带;南至:塘坝新岩河;北至:塘坝3组生产河。合计面积19.60亩。1、中标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租赁期限内承包金总价款。2、塘口现有设施设备、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塘内现有大小鱼类等,村协助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发包方出资联系评估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价值后,新承租人按价接受。新承租人不予接受的,视为违约。成交后应容忍原承租人清场时限30日,超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承租人处**口一切附属设施,清塘、交塘。诉讼期间,新承租人可以向发包方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承包金和保证金(均不计息)。一年后仍未交塘的,发包方可以声明解除合同,新承租人不得与村及原承租人发生任何矛盾。3、按中标价一年的承包金缴纳期满清塘保证金(期满退款不计息)。 |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杨小进 |
联系电话 |
177****1869 |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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