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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26
| 项目名称 | ****(个体工商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前阳镇石佛村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00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法定代表人 | 刘英正 |
| 联系人 | 刘英正 | 联系电话 | 182****735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9-2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海产品清洗项目,**100m污水沉淀池,生产废水工艺为格栅——沉淀 日排水量20吨,每年排水量3600吨。 排入水体为石佛沟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格栅——沉淀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石佛沟河 | ||
| 承诺:****(个体工商户) 刘英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个体工商户), 刘英正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