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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乡新中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2(**乡新大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1(**乡新中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乡新大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陈飞、张威、林永健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按4000元计取 | |||
| 1 | **乡新中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0 | 无 |
| 2 | **乡新大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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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县**乡安泰委
联系方式:180****9987
名称:****
地址:**市**区东北新街8号
联系方式:177****0014
项目联系人:****
电话:177****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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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