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横州市人民医院等级医院评审管理系统(NNZC2025-C3-270147-WDMZ)质疑答复函(二)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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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你公司通过顺丰邮寄提交的关于****关于****等级医院评审管理系统(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悉。****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公司****存在材料造假。

事实依据:评审标准中商务分中的信誉分,(1)拟投入本次项目的人员有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库管理)、②工业和信息化人才能力提升证书、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数据应用开发)、**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每种证书得2分,最高得10分。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必须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原厂商员工,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满足的不得分。****公司对以上证书和提供社保证明的真实性。

质疑事项一答复:经与采购人沟通协商,****公司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经核实,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致,且真实、有效。你公司质疑事项所提供的事实依据全凭主观推断而来,并未提供相关书面的必要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等规定,因此,你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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