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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操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用人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不属于严重失信的企业进行稳岗返还。按照文件要求及政策规定,现将漾濞县2025年第二批拟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13家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6日—10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反映,联系电话:087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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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