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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9月26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若以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建设局407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区**路与绿洲路交叉口东150米,投诉电话:0546-****953。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胜坨镇胜利路西四路污水管线项目,由东****人民政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区。
2. 金恒丰湖御园B区1-3#、5-13#、15-18#楼,C区1#、11-13#、15-23#、25-30#楼项目,由****公司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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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