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单位在发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后,经核查发现两者工期信息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的项目总工期为355日历天,而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工期为365日历天。
现特此更正并明确如下:商务标编制时,响应招标工程量清单XML文件的工期,以365日历天为准;技术标编制时,则响应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即355日历天。
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依据本说明确认的工期信息,规范完成投标文件编制,避免因工期填报偏差影响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特此说明。
******公司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