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幸福组团第二批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县幸福组团第二批次地块。
占地面积:109045m2。
地理位置:位于**省**市**县老隆镇****。
土地使用权人:****中心。
地块现状:空地。
用地规划:商业用地(兼容居住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教育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4月~2025年9月。
项目地块历史沿革清晰,项目地块原为**县老隆镇莲塘村林地,由于****开发建设,2024年项目地块内林地被平整为空地。项目地块现状为空地。
项目地块历史及现状上不涉及工业生产加工、工业废水储存处理、工业固废储存处理处置、规模化养殖等活动,项目地块内历史及现状不涉及潜在污染源。
周边相邻地块历史至今以林地为主,项目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林地、****学校,不涉及工业生产加工、工业废水储存处理、工业固废储存处理处置、规模化养殖等活动,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三、调查结论
参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2024 修订版)》****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项目地块同时满足:1)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2)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3)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4)不存在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有污染;5)历史上是否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项目地块及周边不存在被污染迹象;7)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后续采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