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地点:**县闪里镇、安凌镇
2.项目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0.2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沟渠衬砌6.43km,渠系建筑物100座,**机耕路3条1.97km。岸坡防护0.55km.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确保工程顺利验收,需要开展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等工程的质量检测,检测数量符合规范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止。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标书代写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部门批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类、岩土工程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检测能力。
四、注意事项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2、投标人应按照询价函要求,于2025年9月30日下午15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密封后回复递交至(或邮寄)****工程建设管理股,逾期作废。
3、报价要求:
①投标单位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全部内容;
②投标单位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③报价时须完整填写报价函,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④本次询价设立最高限价为:20000元。
⑤招标人根据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⑥评审结束并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在7日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满足本询价函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未完整填写报价函的;违反其他约定的。
五、地址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县新**梅城大道农业大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59-****966
2025年9月25日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