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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政府关于请求给予岭边亭村村庄规划(修编)批复的请示》(郊政〔2025〕5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县城郊乡岭边亭村庄规划修编(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2、村庄规划批准后,你乡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做好村庄建设管理,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3、你乡要引导各村将规划成果中管制规则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执行和监督。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4、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村民集中建房点、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林业局,****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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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