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意高再生资源热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安市餐厨垃圾协同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高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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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市餐厨垃圾协同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市餐厨垃圾协同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市餐厨垃圾协同处置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06-16至2025-06-20,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市餐厨垃圾协同处置建设项目
**省/**市/**市/荷岭镇独莲公路以西(上寨村)
****
****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市荷岭镇独莲公路以西(上寨村),****审批局备案同意(2412-360983-04-05-213908),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5°24′15.619″,北纬28°16′37.962″。项目四至: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现有项目北面、东面、南面、西面均为林地。项目用地面积500m2。 现有厂区情况:**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6年6月17****环保局批复(宜环评字〔2016〕45号),并于2018年10月15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技改项目于2024年6月6****生态环境局批复(宜环环评〔2024〕33号),2024年10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闲置检修间**主处理车间(包括生产区、固废暂存区、油脂暂存区、集料仓),本次扩建主要是在生产区新增一条餐厨垃圾预处理生产线。项目垃圾卸料平台、给排水供电工程、废气废水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噪声固废治理设施。项目主要以餐厨垃圾为原辅料,经卸料挤压滤液、混合蒸煮杀菌、三相分离完成对餐厨垃圾的预处理,经以上工序得到一条年处理能力10000t餐厨垃圾预处理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9%。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餐厨垃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餐厨垃圾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处理站(调节池+厌氧反应器UASB+一级硝化反硝化+二级硝化反硝化+内置式MBR+DTRO碟管式反渗透+卷式反渗透膜)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表1中相关限值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气,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气经密闭负压集中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焚烧炉内焚烧处理后经现有项目废气设施(SNCR炉内脱氮+半干式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8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颗粒物、NOX、SO2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表4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固废包括料渣、废劳保品。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螺旋挤压输送机、加热搅拌罐、三相离心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主处理车间为界周边50m。现有项目已在厂界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以厂界设置30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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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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