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 粵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鑫汇加油站
(2)建设单位:****
(3)项目类别: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
(4)项目性质:**。
(5)建设地点:****(以下简称“我司”或“本单位”),**市 LH0208A-03号地块(**区****客运站旁)。主要从事成品油销售。
****(以下简称“我司”或“本单位”)项目位于**市LH0208A-03号地块(**区鑫汇路黄金村汽车客运,****加油站项目。主要从事成品油销售。
2022年11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2月16****环境局《****环境局****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23)11号),项目**房、****办公室等,建设成品油销售站。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60天,每天三班,一班八小时,员工不在站内食宿。
2025年6月13日,我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目前项目工沉稳定,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高小明
联系电话:138****1550
通讯地址:****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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