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报来《关于请求对中国石****公司****加油站LNG项目核准的报告》(永发改字〔2025〕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永**日益增长的加气需求,完善永**汽车LNG加气布局,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36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7〕7号),同意建设中国石****公司******里田LNG加油站加气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加油站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LNG箱式储罐潜液泵橇装设备一套:包含 60m3地上卧式 LNG 储罐1台,2台潜液泵,300Nm3/h卸车增压气化器1台,150Nm3/h低压EAG加热器,加气部分的附属设施(控制柜,空压机,操作台等)设置于站房内;罩棚下另设2台LNG单枪加液机。
四、项目总投资约37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确保有效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加油站增设LNG项目项目申请报告》、《中华人民**国不动产证》(赣[2016]永**不动产权第****190号)、******局《关于的意见》及**广正建设****公司出具的《********加油站增设LNG项目项目评审报告》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中国石****公司******里田LNG加油站加气项目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