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5-191084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1日 |
| 标 题:****关于****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4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
****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整治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2025〕7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对****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整治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2018年6月,《****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水管〔2018〕46号)批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长2.8km,**防洪墙264m,**护岸总长2405m,疏浚河道长度为336.4m,沿护岸共设排水涵4座、下河步级18座。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11.25万元。
工程于2018年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护岸长度970m,亲水平台长度960m,清淤总长1411.4m,排水涵2座及下河步级6座。其余项目尚未建设。
工程原设计左岸795m、右岸640m护岸建设任务,因无重要保护对象、原设计护岸位置与地产开发已建项目防洪墙部分重合等原因,变更为生态治理、清淤疏浚左岸615m、右岸460m,取消护岸部分现状已满足5年一遇防洪标准;左岸180m、右岸180m已由地产开发商按10年一遇标准建设实施。原设计右岸264m防洪挡墙,该部分已由地产开发商按10年一遇标准建设实施。该工程纳入全区中小河流重点险工险段、薄弱堤段建设清单,为了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对****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整治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
二、变更后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后治理河长、起点、终点均与原批复保持一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总长2.8km,**护岸长度970m,**亲水平台长度960m,清淤总长1411.4m,沿岸共布置排水涵2座及下河步级6座等。
同意变更后工程等级和标准按原批复工程等级和标准不变,工程等级为Ⅴ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镇区岸坡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村庄农田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
三、工程变更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变更设计方案。
(一)左岸Z2+000~Z2+140原“格宾网石笼挡墙护脚+格宾网石笼护垫”护岸调整为生态治理、清淤疏浚。
(二)左岸Z2+140~Z2+280原“格宾网石笼挡墙护脚+格宾网石笼护垫”护岸建设内容取消。
(三)左岸Z2+280~Z2+320原“埋石砼挡墙护脚+格宾网石笼护垫”护岸建设内容取消。
(四)左岸Z2+320~Z2+795原“埋石砼挡墙护脚+格宾网石笼护垫”护岸调整为生态治理、清淤疏浚。
(五)右岸Y0+780~Y0+900、Y1+360~Y1+700原“格宾网石笼挡墙护脚+格宾网石笼护垫”护岸调整为生态治理、清淤疏浚。
(六)右岸Y1+700~Y1+880原“格宾网石笼挡墙护脚+格宾网石笼护垫”护岸建设内容取消。
(七)右岸Y2+484~Y2+738原“埋石砼防洪挡墙”建设内容取消。
(八)沿岸附属建筑物相应减少,变更后共布置排水涵2座及下河步级6座。
四、工程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变更后总投资概算536.38万元,较原初步设计总投资1311.25万元减少774.87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工程其他内容仍按桂水水管〔2018〕46号批复文件执行。
附件:****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概算投资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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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