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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卷烟厂购置、安装消防安防设备器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2025****卷烟厂购置、安装消防安防设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开标时间
1.项目名称:****2025****卷烟厂购置、安装消防安防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
3.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同时发布。公示时间: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9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9月23日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第2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因四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标段不予开标,未进入评审阶段,****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含税):410197.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每次采购数量,合同期限3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鲁模斯****公司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含税):362643.48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每次采购数量,合同期限3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含税):405559.46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每次采购数量,合同期限3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225661.05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未燃****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226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九****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225630.49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65381.8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4859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弘****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6893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4-****59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9层
联系人:金童、吴渝航
电 话:0371-****1595、****3092
电子邮件:jintong@cntcitc.****.cn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4-****33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