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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司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3.4819公顷。
2.征地范围:**宝新渠,西至规划路,南至村道,北至联十四线。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靖城镇珩坑村、院前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2****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公告期自2025年9月8日起至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园),土楼管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人民政府,****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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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