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全域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审批
吉林-白山-抚松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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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26

项目名称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省**市**县松东路****热源厂院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008.4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孙志鹏
联系人 苏枫玉 联系电话 136****5805
项目投资(万元) 4795.76 环保投资(万元) 4795.7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0-2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现有****1#、2#QXW91-1.6/130/70-AI型2台91MW往复式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包括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改造原袋式除尘器,均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工艺;**1套脱硫岛系统(现有公用系统利旧),均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2套脱硝系统,均采用炉内脱氮SNCR(尿素)及尾部烟气脱氮SCR(氨水)两种脱硝技术结合且SCR独立运行可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NOx≤50mg/Nm3、SO2≤35mg/Nm3、颗粒物≤10mg/Nm3(标态、干基、6%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锅炉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 SCNR和SCR法脱硝措施后通过80高烟囱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项目废水中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排水用于厂区浇渣、降尘。脱硫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灰渣加湿。
固废 环保措施:
“**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经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烟尘、脱硫石膏外卖进行综合利用,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置生产设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承诺:**** 孙志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志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