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5〕8号
****政府批准(来政秘〔2025〕63号、76号文件),****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
|
| 平方米 |
亩 |
||||||||||
| LASZ2025-22 341****00002 GB00032 W****0000 |
汊河新区长江路东侧、康宁**侧 |
63485.60 |
95.23 |
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 |
≤2.0 |
≤30% |
80 |
住宅70 商业40 |
34000 |
6800 |
****825 BA0299 |
| LASZ2025-23 341****00004 GB00073 W****0000 |
汊河新区美平路东侧、锦绣**侧 |
58901.60 |
88.35 |
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 |
≤2.0 |
≤30% |
80 |
住宅70 商业40 |
31000 |
6200 |
****325 BA0089 |
| LABZD2025-16 341****03010GB00034 W****0000 |
顶汊功能区****侧地块 |
54232.50 |
81.35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40% |
100 |
30 |
668 |
668 |
****225 BA0168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编号****号地块增价幅度均为每次20万元或其整数倍,编号LABZD2025-16号地块增价幅度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前,****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6时整。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第6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挂牌时间:2025年10月18日8时至2025年10月29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供地条件均为按出让宗地界址内的现状净地。
(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交纳。
(四)编号****号地块绿地率均不小于35%,编号LABZD2025-16号地块绿地率不大于15%。
(五)编号LABZD2025-16号地块按“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要求每亩不低于200万元。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编号LABZD2025-16号地块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编号****号地块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二)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交地,我局在30日内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三)自出让人土地交付之日起,竞得人必须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编号LABZD2025-16号地块在12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号地块于36个月内工程竣工。
(四)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规划局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心
****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13楼
**路与双****中心3楼
联 系 人:胡玉学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17 ****909
十二、****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中心
(一)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二)开户行:****银行****公司永阳支行
账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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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