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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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303/2025-0010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9-26
信息名称: ****2025年9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号:
时效:
****2025年9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服务大厅三楼J11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国装新材料****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项目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国装新材料****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市**市唐店街道工业集中区内厂房,建设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项目。项目已取得新****办公室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政务办备〔2025〕1661号),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研磨废气和筛分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一并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单位边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厂房为边界外5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2、

项目名称

**荣****公司年产高端涤丝纺面料1.5亿米项目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荣****公司拟投资1.8亿元,****经济开发区墨河街道狄湖村,**厂房10689余平方米,购置安装高速喷水织机、穿综扒扣机、打卷机等设备,建设高端涤丝纺面料生产线24条,外购化纤长丝等原料,以分绞、穿综捞筘、上机编织、检测、入库等生产工艺,建设年产高端涤丝纺面料1.5亿米项目。项****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经开备〔2025〕101号),项目代码:2504-320354-89-01-14156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织****处理站采用“气高效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严禁外排。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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