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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82967P | 建设单位法人:徐其山 |
| 秦力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建设路88号 |
| ******逊之11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郭陆滩镇桥口村曲圩组 |
| 经度:115.65812,115.66893 纬度: ****284,31.9839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2 |
| 固环审〔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01 |
| 2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8296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 121********885313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CNNENH91 | 竣工时间:2024-05-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2764/2025-08/27/202********205****01429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逊之110kV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逊之11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一期已建主变容量1×50MVA(2号主变),本期扩建1号主变容量为1×50MVA。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2)漳圣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漳圣220kV变电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位于站内预留位置,不新增用地。 (3)漳圣-逊之第二回110kV线路完善工程:本期线路利用漳圣-逊之,10kV第一回线路工程中的备用侧线路,****电站****电站,线路无**工程量。 | 实际建设情况:(1)逊之110kV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逊之11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一期已建主变容量1×50MVA(2号主变),本期扩建1号主变容量为1×50MVA。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未新增用地。 (2)漳圣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漳圣220kV变电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占用110kV配电装置北数第二出线间隔,间隔扩建位于站内预留位置,未新增用地。 (3)漳圣-逊之第二回110kV线路完善工程:本期线路利用漳圣-逊之110kV第一回线路工程中的备用侧线路,****电站****电站,线路未**工程量。 |
| 本项****电站站址与环评阶段一致;本次验收调查阶段线路路径与一期环评阶段对比,部分路径因建设条件限制发生偏移,最大横向偏移距离265m,线路最大横向位移未超过500m;线路路径长度较一期环评减少0.2km,项目验收调查阶段及环评阶段均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水环境敏感区。原环评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共计5处,本次验收调查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共计6处,一期环评批复后**1处,因线路偏移有1处环评敏感目标超出验收调查范围,同时新增1处环境敏感目标,总计因线路偏移导致的环境敏感目标数量是无变化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执行标准;2.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3.变电站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化粪池收集沉淀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5.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6.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本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逊之110kV变电站、漳圣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4000V/m、100μT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10kV/m、100μT标准限值要求;2.根据现场调查,本期逊之110kV变电站扩建1号主变选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自冷油浸式电力变压器,为新型低噪声主变;站内电气设备设置合理,有效减少了对站外的声环境影响;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3.根据现场调查,逊之110kV变电站及漳圣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站内一期修建有化粪池用于处理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期主变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污水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经调查,变电站一期已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5m3,能够满足本次主变扩建后单台最大容量设备油量的100%的使用需求,同时也能够满足单台最大容量变压器绝缘油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时100%不外泄到环境中的要求。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和含油废水进入集油坑,由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中。变压器油以及含油废水均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变电站运行至今未发生变压器油泄漏事故;4.变电**期已建实体围墙,施工期间已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序,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未发生施工扰民现象;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了施工工序,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未发生扬尘污染现象;5.经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已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目前正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后期经验收合格后,本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期验收合格后,将根据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6.经调查,建设管理单位建立了环境保护和监测制度;建设管理单位已制定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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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2.变电工程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 1.经调查,项目运营期间运维人员定期对事故油池、集油坑及连接管道进行维护管理,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2.经调查,变电站运行至今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如变压器油发生泄漏事故,将立即联系危废处置单位将废变压器油进行转移、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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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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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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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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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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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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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