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26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滨****体育场附属设备用房项目(设计)(招标代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9月25日****交易中心结束,****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评标情况(得分) |
| 第一名 | **** | 34500.00 | 10 | 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79.48 |
| 第二名 | ****公司 | 35000.00 | 1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70.25 |
| 第三名 | **天实城乡****公司 | 33000.00 | 1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59.60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天实城乡****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晓沐 | 潘占东 | 马松 | |
| 证书1 | 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分专业 |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分专业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分专业 |
| 编号 | ****01191 | 201****1244 | S****01236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天实城乡****公司 |
| 资格条件要求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139****9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里**湾B1区43-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16-****082
邮箱:****@163.com
异议联系人:张女士
异议联系人电话:0416-****082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新****开发区****办公室
地址:**市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416-****611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