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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77355K | 建设单位法人:孙宗振 |
| 孙宗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开发区****工业园(旧州镇强庄子) |
| ****保温防腐管道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17.055000 纬度: 38.17527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06 |
| **行审(环)扩字〔2025〕0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77355K001P |
| 2025-07-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77355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润达环境****公司 |
| ****0922MA098PKK8P | 验收监测单位:**润达环境****公司 |
| ****0922MA098PKK8P | 竣工时间:2025-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9rqUE4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企业全厂年产高压管道5000吨、弯头管件5000吨、保温管道14000吨、防腐管道1000吨(其中扩建项目年产保温管道5000吨、防腐管道1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企业全厂年产高压管道5000吨、弯头管件5000吨、保温管道14000吨、防腐管道1000吨(其中扩建项目年产保温管道5000吨、防腐管道10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项目生产工艺:保温管道:原料-喷砂除锈-架支架-(聚乙烯颗粒-投料-加热挤出-冷却-聚乙烯外护管)穿管-发泡成型-检测标识-成品;防腐管道:原料-喷砂除锈-刷漆晾干-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生产工艺:保温管道:原料-喷砂除锈-架支架-(聚乙烯颗粒-投料-加热挤出-冷却-聚乙烯外护管)穿管-发泡成型-检测标识-成品;防腐管道:原料-喷砂除锈-刷漆晾干-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扩建项目发泡成型(现有、扩建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喷砂除锈(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利旧)+布袋除尘器(利旧)进行处理,经收集处理后的发泡成型和喷砂除锈废气与经集气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热处理炉(现有大)废气共用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刷漆晾干(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刷漆室+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利旧)+1根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加热挤出(现有、扩建)和发泡成型(扩建大)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职工生活用水。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4、固废:扩建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泡沫、检验标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经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后定期外售;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渣、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聚氨酯和组合聚醚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周转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扩建项目发泡成型(现有、扩建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喷砂除锈(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利旧)+布袋除尘器(利旧)进行处理,经收集处理后的发泡成型和喷砂除锈废气与经集气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热处理炉(现有大)废气共用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刷漆晾干(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刷漆室+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利旧)+1根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加热挤出(现有、扩建)和发泡成型(扩建大)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职工生活用水。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4、固废:扩建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泡沫、检验标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经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后定期外售;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渣、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聚氨酯和组合聚醚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周转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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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70.56 | 5381.81 | 0 | 4802.88 | 0 | 6049.49 | 578.93 | / |
| 0.0075 | 0.0054 | 0 | 0.0058 | 0 | 0.007 | 0 | / |
| 0.1209 | 0.093 | 0 | 0.0859 | 0 | 0.128 | 0.007 | / |
| 0.1684 | 0.25 | 0 | 0.0871 | 0 | 0.331 | 0.163 | / |
| 0.2345 | 0.328 | 0 | 0.2345 | 0 | 0.328 | 0.094 | / |
| 1 | 扩建项目发泡成型(现有、扩建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喷砂除锈(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利旧)+布袋除尘器(利旧)进行处理,经收集处理后的发泡成型和喷砂除锈废气与经集气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热处理炉(现有大)废气共用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工业炉窑颗粒物****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炉窑治理的专项实施方案》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工业炉窑颗粒物****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炉窑治理的专项实施方案》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率要求;TDI、MDI、PAPI、IPDI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值。 | 扩建项目发泡成型(现有、扩建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喷砂除锈(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利旧)+布袋除尘器(利旧)进行处理,经收集处理后的发泡成型和喷砂除锈废气与经集气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热处理炉(现有大)废气共用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喷砂除锈、天然气热处理炉、发泡成型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DA002)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3.6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工业炉窑颗粒物****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炉窑治理的专项实施方案》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3×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4.46kg/h)。二氧化硫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40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工业炉窑颗粒物****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炉窑治理的专项实施方案》限值要求(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要求(烟气黑度<1级)。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2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22%,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率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0%),故加测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经检测,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84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 |
| 2 | 扩建项目加热挤出(现有、扩建)和发泡成型(扩建大)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率要求;TDI、MDI、PAPI、IPDI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值 | 扩建项目加热挤出(现有、扩建)和发泡成型(扩建大)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项目加热挤出、发泡成型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DA005)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8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75%,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率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0%),故加测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8(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经检测,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8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 |
| 3 | 扩建项目刷漆晾干(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刷漆室+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 | 扩建项目刷漆晾干(现有、扩建)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刷漆室+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项目刷漆晾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DA004)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东厂界)标准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 项目西、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东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北厂界紧邻其他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 1 | 扩建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泡沫、检验标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经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后定期外售;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渣、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聚氨酯和组合聚醚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周转使用。 | 扩建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泡沫、检验标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经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后定期外售;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渣、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聚氨酯和组合聚醚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周转使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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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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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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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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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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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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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