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中心转型建设项目”(比选编号:****)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人名称:****
比选人地址:**市****办事处瑞旗家园
比选人联系人:田老师
比选人联系电话:010-****8108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联系人: 孙兴旺、成志凯、周姗、鲁智慧
电话: 010-****9015
传真: 010-****9183
比选内容:
采购内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1 |
升降平车 |
2台 |
| 2 |
排痰机 |
1台 |
| 3 |
输液泵 |
6台 |
| 4 |
医用转移车 |
2台 |
| 5 |
红光治疗仪 |
1台 |
| 6 |
高流量湿化治疗仪 |
4台 |
| 7 |
气压式血液循环驱动 |
4台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比选人需求》。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安装、验收完成。
最高限价:人民币33.99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
四、合格参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参选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参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参选资格均将被取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法律、行政法规、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时间)。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无需携带任何资料;
(二)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二)获取地点:**市**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09:00-09:30(**时间)。标书代写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09:30(**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九、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会议室。标书代写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