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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68734E | 建设单位法人:石** |
| 杨先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凯开大道198号市民之家12楼 |
| ****水库工程(枢纽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 建设地点: | **省****县 丙妹镇岜沙村 |
| 经度:108.84945 纬度: 25.7434 | ****机关:黔东****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9-30 |
| 黔东南州环评复〔201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164 |
| 477.66 | 运营单位名称:****水库运****公司 |
| ****2600MA7D4339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贵****设计研究院****公司 |
| 915********300427X | 验收监测单位:贵****设计研究院****公司 |
| 915********300427X | 竣工时间:2025-05-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8MHy1v |
| ****水库是以县城供水、灌溉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的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灌溉面积为5850亩,解决丙妹镇4万城镇人口生活生产需水,解决0.46万农村人口和0.77万头牲畜的人畜饮水,同时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向洛贯新区供水。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是以县城供水、灌溉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的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灌溉面积为5850亩,解决丙妹镇4万城镇人口生活生产需水,解决0.46万农村人口和0.77万头牲畜的人畜饮水,同时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向洛贯新区供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枢纽工程 宰章水库正常蓄水位360m,相应库容为1120万m3,总库容1200万m3,最大坝高82.5m,****水库,总供水量1528万m3/a,****开发区生活用水为752万m3/a(P=95%),县城城市用水为505万m3/a(P=95%),灌溉为210万m3/a(P=80%),集镇及农村人蓄饮水为61万m3/a(P=95%)。 (2)输水工程 供水管线总长25.99km,采用埋管的方式布置,管径根据流量分别为DN600、DN800、DN1000。建筑物有隧洞1条,管桥8座。灌区分**(长寨灌区)、北部(井冲山灌区)两部分,渠道总长22.77km,其中土渠19.94km,**2.83km。渠系建筑物共5处(隧洞1座、倒虹管4座) | 实际建设情况:宰章水库正常蓄水位360m,相应库容为1120万m3,总库容1200万m3,最大坝高82.5m,****水库,工程向**长寨灌区及老县城和洛贯产业承接区供水,总供水量1495万m3/a,****开发区生活用水为752万m3/a(P=95%),县城城市用水为505万m3/a(P=95%),灌溉为177万m3/a(P=80%),集镇及农村人蓄饮水为61万m3/a(P=95%)。输水工程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待后续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完善相关手续。 |
| 初设阶段灌溉水量减少33万m3/a,总供水量减小。输水工程暂缓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坝型:大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输水方式:供水管线为封闭式,灌区为渠道。 施工方案:宰章水库枢纽区石料场Ⅰ及石料场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枢纽区1#弃渣场、2#弃渣场、3#弃渣****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林业局以“从林函[2013]10文”同意宰章工程选址意见。 | 实际建设情况:坝型:大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输水方式:供水管线为封闭式,灌区为渠道。 施工方案: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弃渣场、石料场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
| 2018****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政府《****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复》(从府函[2018]160号),调整后工程枢纽区施工方案不涉及敏感区,输水工程暂缓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流量 生态环境用水下放管利用取水兼放水管上分支一根环境水管,在桩号“引0+070.000”处设下放环境水管道,管径为φ300mm,并设一分水阀,下放生态流量,下放流量为0.085m3/s。 (2)取水措施 取水井筒布置在大坝左岸上游150m处,****中心高程306.72m,分2支布置,一支为原有管道取水,采用φ300夹砂玻璃钢管,另一支为取水兼放水管总长70m,采用φ1000夹砂玻璃钢管。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流量 生态环境用水下放管利用取水兼放水管上分支一根环境水管,在桩号“引0+070.000”处设下放环境水管道,管径为φ300mm,并设一分水阀,下放生态流量,下放流量为0.085m3/s。 (2)取水措施 取水井筒位置未发生变化,将原单层取水方式调整为三层取水,取水流量未发生改变;分层取水井筒布置在大坝左岸上游150m处,现分层取水建筑物尺寸:顺水流方向长度由原来的8.6m调整至9.7m;垂直于水流方向宽度由8.2m调整为9.3m,井筒顶部操作平台高程为362.700m,与防浪墙顶高程相同。分层取水井筒的各层取水口底槛高程分别为340.000m、322.500m及305.970m,采用并列式布置,地层取水口位于中间,兼顾放空功能,中层、上层取水口分列右、左两侧。各层取水闸门尺寸均为1.5m×1.5m,拦污栅置于取水井筒前面,拦污栅尺寸为1.5m×2.5m。 |
| 将原单层取水方式调整为三层取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施工期污(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项目实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使植被回复率达到水保方案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已落实污(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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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不外排 | 在管理房右侧设置污水处理设施(1.6*2.5*1.5m),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附近管理房周边绿化,不外排。 | 无 |
| 1 | 职工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再由专门车辆运往**县,与**县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 职工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再由专门车辆运往**县,与**县生活垃圾一同处理。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采用取水口后设置分水阀,通过DN200铸铁管向下游下放生态环境用水,下放流量为0.085m3/s。 | 采用取水口后设置分水阀,通过DN200铸铁管向下游下放生态环境用水,下放流量为0.085m3/s。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
| 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编制《宰章水库运行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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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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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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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在施工期间临时占地、渣场、料场等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因工程建设损坏的植被进行全面恢复,使之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 生态环境用水下放管利用取水兼放水管上分支一根环境水管,在桩号“引0+070.000”处设下放环境水管道,管径为φ300mm,并设一分水阀,下放生态流量,下放流量为0.085m3/s。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渣场、料场等已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生态环境用水下放管利用取水兼放水管上分支一根环境水管,下放生态流量为0.085m3/s,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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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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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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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