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西桥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渠县龙凤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西桥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

代理机构名称:

****

建设单位:

****

澄清内容:

**西桥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西桥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将招标公告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水务局,电话:0818-****910,传真:/,电子邮件:/,地 址:**省**市**渠江镇**街7号”修改为:“行政监督部门:****环境局,电话:0818-****060,传真:/,电子邮件:/,地 址:**渠江镇四合街55-3号。”

2.将投标人资质要求“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1.4.1中“已完成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具有√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或√证明文件 或□其他 () 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正在承担类似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 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修改为:“已完成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具有√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或□证明文件 或□其他 () 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正在承担类似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其他主要人员评分项中“(1)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注册资格得3分,本项最多得5分。”修改为:“(1)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5分,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中相同要求一并调整,招标文件其它要求不变。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6
答疑公告
渠县西桥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渠县龙凤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第1次澄清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