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绿色纺织产业升级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鸳鸯枫路西段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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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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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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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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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

地址:**县十字镇政务新区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项目名称

****开发区十字园区绿色纺织产业升级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鸳鸯枫路西段工程)EPC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成员:****公司)

地址:****办事处香江金郡**16幢111室、**市**区佳灵路20号1栋11层28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90000.00元;施工费报价:****9687.77元

工期:1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5分

项目负责人:倪寿军(施工负责人)、夏洪燕(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132********06244、工-0028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钟桥郎宁新路东侧130号、**省**市**县云谷路266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90000.00元;施工费报价:****9397.00元

工期:1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2分

项目负责人:范兰香(施工负责人)、侯欣欣(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234****84290、(2018)****026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地址:**省**市****社区南园村民组48号、**市两江新区鸳鸯街道龙睛路7号复城国际1-14-办公11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90000.00元;施工费报价:****5145.28元

工期:1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86分

项目负责人:张角(施工负责人)、蔡一锋(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134********01640、021****0220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与******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相同,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5)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5)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省****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投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无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5)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7、****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点石****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8、**通和****公司(联合体成员:**瑞成土木****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29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0563-****001,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2****55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6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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