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有关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任务分工,****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派员对**县杨寺岭**石矿、**县楼房沟大花绿花岗岩矿、**县青桥驿乡漆树沟**石矿、**县**-马道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县****公司芥菜沟建筑石料用灰岩、**县****公司南河矿山、**县****公司两岔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县****公司马道镇东部片区石英岩矿等8家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拟同意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市级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916-****031
****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