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口腔科一批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口腔科一批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30日
公示方式:****官网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7:00时止标书代写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 分类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元/台) |
总预算(万元) |
公示次数 |
| 1 |
热牙胶充填系统 |
7台 |
8500 |
5.95 |
第一次 |
| ●2 |
根管马达 |
7台 |
9500 |
6.65 |
|
| 3 |
根管测量仪 |
7台 |
12000 |
8.40 |
|
| ●4 |
口腔科超声骨刀 |
1台 |
50000 |
5.00 |
|
| 5 |
根管荡洗机 |
7台 |
6000 |
4.20 |
|
| 6 |
牙髓电活力测试仪 |
7台 |
2000 |
1.40 |
|
| 7 |
洁牙机(牙周治疗仪) |
3台 |
9200 |
2.76 |
|
| 8 |
慢速手机底座 |
7台 |
4800 |
3.36 |
|
| 9 |
慢速弯机 |
14台 |
2000 |
2.80 |
|
| 10 |
慢速直机 |
14台 |
2000 |
2.80 |
|
| 11 |
牙科移动小推车 |
3台 |
1500 |
0.45 |
注:1.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标。加注“●”的为核心产品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3.77万元,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议标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资格审查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材料组成
1. 目录
2. 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书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 投标产品是进口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设备的成功业绩,提供近3****医院用户名单
7. 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函
8.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未在“信用中国”(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上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 17:00标书代写
(二)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副本三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使用文件袋密封,****公司或投标人。
2.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同时装订成册提交。
3.对于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具体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四、公示流程及联系方式
院内招(议)标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首次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不满三家的,进行第二次公示(1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束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其中有两家潜在投标人的转院内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的转入单一来源院内议价采购。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23-****0133
联系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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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