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采购液晶显示器项目(项目编号宁河区〔2025〕386817号)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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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液晶显示器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液晶显示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中小企业支持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2025-09-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八、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违约方应承担货物总价款30%违约金: ①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 ②供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的; ③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 2、出现下列情况,违约方每逾期一日承担货物总价款0.3‰的违约金: ①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 ②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 3、任一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除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还应就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以供需双方约定为准。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有质量问题的,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没有质量问题的,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由供需双方协商后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需、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芦台镇震新路45号
联系方式:****4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芦台镇**路64号
联系方式:022-****1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1734
五、附件
原公告链接:

****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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