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投标人:
关于****投顾业务营销技能提升训练营采购项目(询比采购编号:****),现对询价公告中“第五点、成交标准”澄清如下:
原文中“第五点、成交标准。成交供应商需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规范。对于报价不规范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响应报价最低者中标。”
修改为“第五点、成交标准。成交供应商需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规范。对于报价不规范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