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8日 |
| 标 题:****关于****县越州寿仙湖****基地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水利复函〔2025〕6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
****越州寿仙湖****公司:
贵公司报来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建设项目水**论证表(A)》(以下称《论证表(A)》)已收悉,****公司的取水项目的水**论证表(A)进行了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取水项目批复如下:
一、****县越州寿仙湖****基地取水工程位于****市****村委,****县越州寿仙湖****基地总面积600亩,于2024年1月正式对外开放运营,申请取水主要用于休闲农业旅游用水,以生活用水为主,取用水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功能区划、水**配置、用水总量控制及区域用水安全要求。
三、项目取水为生活取水,设计年取水量8372m3/a,其中:餐饮用水量1800m3/a【****餐厅实际使用面积300m2,用水定额取6m3/(m2﹒a),符合**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餐饮业正餐(中小型≤500m2)用水定额先进值≦7.3m3/(m2.a)要求】;民宿用水量5040m3【本项目拥有实际床位72张,用水定额取70m3/(床﹒a),符合**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宾馆用水定额先进值≦70m3/(床﹒a)要求】;****公司员工)用水量912m3/a【本项目按多年平均计算,****公司员工)为50人,用水定额取50L/(人﹒d)符合《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游旅景区类型”1000人以下用水定额50 L/(人﹒d)的要求】;管网漏损水量为620m3/a【管网漏损水量按总用水量的8%计算,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43824-2024)要求】。
四、项目取水地点位于****村委新塘窝,地理坐标东经109°31′29.85″,北纬22°8′22.27″。采用潜水泵型号(100QJ3.2-54,功率1.1kw,流量4.0m3/h,扬程58m)将地下水抽到蓄水池,****园区用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方式为提水,日最大取水量29.9m3/d。
五、出水量计算根据现有大口井(井半径0.45m,井深20m)进行计算。大口井出水量按巴布希金公式计算得到,方法基本可行。在保证率为95%时,取水口来水量为1.87万m3/a,****园区用水需求。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年用水量8732m3/a。项目取用水合理。
六、项目年退水量18.4m3/d,0.67万m3/a,退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绿化及灌溉用水,不设置排污口。
七、你公司在取用水过程中,严格落实《论证表(A)》中提出的节水措施和水**保护措施,加强水**节约和保护,并做好取水口日常管理及保护,确保水源安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维护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核准。
八、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须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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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