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县**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作出验收决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29日。
一、项目名称:**县**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南路渡口处,南接保安路,由南往北上跨蒸水河,北接**路
三、建设单位:****
四、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投资4465万元对**县**大桥进行维修加固,项目位于**县**南路渡口处南接保安路,由南往北上跨蒸水河,北接**路,起于起于E112°21\'57.692”,N26°57\'54.783”,止于E112°222.332”,N26°58\'1.31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桥下部结构对原桩基进行补桩加固,桥墩加强、盖梁及桥梁上部结构整体拆除更换等。具体做法为:在原桩位按桥位方向左右两侧增加桩基,通过新承台将新老桩基连接共同受力:桥墩利用原有墩柱,外包约20cmUHPC超高性能混凝土进行加强;对盖梁、支座进行更换;对上部结构及桥面系进行整体拆除更换,主梁更换为20m跨钢板组合梁,行车道宽度9m维持不变、总桥宽14m,梁底高程基本维持不降低(因桥台处桥面标高较小调整,先局部处理,后期再进行接线道路整体改造);更换桥面铺装、伸缩缝、桥台搭板、排水、照明、交通标牌标线等设施;桥梁里程桩号为K0+305-K0+525,按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桥梁总宽度14m=2.0m(人行道含人行道栏杆)+0.5m(防撞护栏)+4.5m(车行道)+4.5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2.0m(人行道含人行道栏杆)。
2024年5月,****委托****编制了《**县**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2024年6月12月,取得****建设局关于《**县**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蒸建设〔2024〕12号)。
2025年3月,****委托******公司编制了《**县**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5月15日,****环境局****分局以“蒸环评函〔2025〕11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竣工。
六、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要变动情况如下:1、为便于实际建设,项目对施工营地进行了调整,由项目西侧1200m处调整为桥梁南端东西两侧,噪声敏感点均位于桥梁噪声评价范围内,未新增噪声敏感点;2、实际施施工采用外购的商品沥青混合料,不设专门的沥青拌合站;
其他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相关标准规范,无重大变更产生。
七、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了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施工完毕后对施工临时占用道路进行了恢复;施工期间产生施工扬尘、废气等均得到有效控制;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桥梁施工时,施工废水未直接排入河(溪)流;桥梁下部结构(基桩、承台)工程施工灌桩泥浆排入沉砂池,沉淀后的泥浆水循环利用,沉砂池沉渣即钻渣定期清理;②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制度,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避免油料泄漏到河中污染水体;③设置了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废水循环回用,有效控制了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水体污染;④施工期间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
3、生态恢复措施
经现场勘察及调查,未发现弃土弃渣随意弃置和占压植被的问题。线路沿线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也已得到恢复,施工期的生态影响基本消失。施工期较短,通过施工后水质监测,蒸水各污染指标基本恢复到了施工前的状态,水生生物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后期可逐步恢复;
4、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未发生扰民现象;②弃土及时堆放于弃渣场,并对弃渣场及时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
八、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3****7587
通讯地址:**县**南路渡口处,南接保安路,由南往北上跨蒸水河,北接**路
九、项目报告及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cn/s/00c5bb2cd070
提取码:ihUp